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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智慧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04-23 08:46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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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绵阳4月22日讯(杨全春)2020年4月15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出庭公诉时,因被告人在庭前赔偿了被害单位的财产损失,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获得平武县人民法院采纳,为民营企业在疫情期间能复工复产提供有利条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武县支行办理了透支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白金信用卡,并使用该卡进行消费透支,至2016年6月开始逾期不还。在无力偿还银行欠款后,被告人李某某离开常住地并变更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话短信、打电话、信函等方式多次催收,至案发透支上述银行信用卡内本金共计人民币97266.19元。

在审查起诉过程承办案件检察官发现被告人李某某系平武县某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其透支信用卡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于政策变化、投资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而无法偿还信用卡。近年来被告人李某某在绵阳、成都等地积极寻找投资方,已找到愿意出资合作的企业,正在立项审核的关键时期,且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为了避免李某某的企业因其收押而立项失败导致企业破产,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在做好认罪认罚的同时对李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并与被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在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分期偿还了部分透支本金,仍有部分欠款未偿还,鉴于此,该院综合被告人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主观恶性、还款意愿及能力等提出了较轻的量刑建议。

在该案审理期间,经承办检察官多次敦促被告人并协调投资企业,促使被告人在开庭前将透支本金中未偿还资金全部退缴至平武县法院。在出庭公诉时,承办检察官当庭调整量刑建议,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李某某适用缓刑的建议,获得法院采纳,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指南针。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坚持谦仰、审慎办案的司法理念,倡导以人为本、以企业为主的司法方式,在办案中既考虑如何使被害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也考虑如何使被告人企业走出困境,符合了党中央有关“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的要求,契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智慧和时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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