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借道通行不观察 车翻人伤还负责
- 时间:2022-06-17 19:0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蒋某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从三台县青杠方向往三台县红星方向行驶,行至245国道300米路段实施左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由石某某驾驶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三轮车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视频中可以看到,三轮车驾驶员在路上行驶时,直接从道路右侧实施左转弯行为,由于疏于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结果与后方驶来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碰撞瞬间,三轮车乘车人直接被甩出车外,险被三轮车碾压,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在碰撞后,也因为惯性向前划出几米远的距离。
后经车辆技术鉴定,蒋某某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经核实,蒋某某无证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变更车道行驶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正常通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石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同时,民警依法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蒋某某无证驾驶、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变道、不戴头盔五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三台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在驾车出行时,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转弯时请提前开启转向灯,仔细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请勿违法载人。机动车驾驶人行车上路时,应注意观察路况,减速慢行。(供稿:三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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